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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政局关于拨付2026年1月市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1-06 16: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民政局

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南城综合福利院: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25〕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决定拨付2026年1月市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等补助资金共计723358.5元,发放总人数2256人。其中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照料护理费发放至南城综合福利院,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费发放到个人社保卡关联账户,照料护理费按照救助供养协议支付给提供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具体项目、人数、金额如下:

一、低保人员383人,发放金额397098元。

二、特困人员集中供养4人,发放基本生活费8132元,护理补贴3618元,合计发放金额11750元,资金下发南城综合福利院。

三、特困人员分散供养3人,发放基本生活费6099元,护理补贴1307元,合计发放金额7406元。

四、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资金2人,发放金额910元。

五、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6人,发放金额11160元。

六、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32人,发放金额38646元,一次性发放6个月生活费7140元,合计发放金额45786元。

七、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人,发放金额860元。

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7人,发放金额66759元。

九、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482人,发放金额84325元。

十、重度残疾人机构护理补贴23人,发放金额15537.5元。

十一、2025年12月高龄津补贴1060人,发放金额73080元。

十二、低保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73人,发放金额8687元。

丽水市民政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