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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实体化研究院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发布时间:2025-10-27 16:5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创新丽水的重要部署,秉持奋斗实干、担当争先的精神,抓实《丽水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三年突破行动方案和攻坚清单》“重点事”,以实体化研究院质效提升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一切围绕产业转、一切围绕产业干”,全力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将实体化研究院打造成丽水科技创新的策源地、集聚人才的新高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达到以下目标:培育?3?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能级实体化研究院,争创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提名省级以上科技奖?30?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300?件,力争获批 100?件以上。2025 年依托实体化研究院实现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引育“零突破”,2026 年和 2027 年确保每年引进省级以上重点人才?1?名以上。引进孵化企业?50?家以上,产值超 2?亿元。签订横向项目 400?项以上,横向经费达 1?亿元以上,实现实体化研究院可持续发展,形成支撑引领我市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工作举措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引导在丽签约落地的实体化研究院认真落实“十个一”工作举措,提升科研能力、加快成果产出、服务企业创新、赋能产业发展。

(一)聚焦一个主导产业。各实体化研究院要依托母体高校的科研优势和自身资源基础,紧密结合丽水“5+5”产业体系,精准优化研究领域资源配置。深入调研“一县一链”产业格局,明确?1-2?个主攻产业领域,并在每个领域中精准选定?1-2?个技术创新赛道,集中力量开展应用研究和产业技术研究。到?2027?年,十大产业平台实体化研究院全覆盖,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联动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主动对接丽水市本土龙头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核心企业,推广“龙头企业+研究院”的创新联合体模式。以产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共建联合研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等方式,与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鼓励双方在人才交流、技术共享、项目合作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攻克产业关键技术难题,支持和鼓励联合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专项、“两重”“两新”项目。到?2027?年,联合龙头骨干企业共建研发中心?50?家以上,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

(三)链接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与国内外同领域具有突出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交流。积极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丽水行”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深入丽水产业一线,了解实际需求。通过联合实施项目攻关、举办学术论坛、开展人才交流互访等活动,导入高端科创要素资源。鼓励实体化研究院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到?2027?年,与超?50?家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实体化研究院的研发实力和创新水平。

(四)创建一批高能级平台。发挥实体化研究院主体引领作用,全力构建高能级平台结对提升长效机制。一方面,积极谋划并自主创建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涵盖技术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产业孵化平台等,夯实科研基础架构。另一方面,主动出击,广泛联络国内外顶尖科研力量,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领军企业深度合作,联合共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到?2027?年,力争建成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建成全省重点实验室?5?家,评定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以上。

(五)攻坚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机制,定期组织产业分析研判会,深入走访丽水各产业的链主企业,广泛征集、凝练技术需求和攻关清单。探索实体化研究院“组团赛马”机制,围绕清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通过联合攻关、“揭榜挂帅”等方式,汇聚各方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到?2027?年,累计梳理技术需求?1500?项,解决关键技术难题?200?项以上,立项省“尖兵”“领雁”等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90?项以上。

(六)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充分发挥实体化研究院人才、技术、成果等资源优势,建立科研成果快速转化机制,推动科研成果与地方产业需求精准对接。鼓励实体化研究院设立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建立“技术经纪人”队伍,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化落地”全链条服务。到?2027?年,实体化研究院牵头或参与提名省级以上科技奖累计?30?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300?件,力争获批100?件以上,推动150 项以上科技成果在丽水落地转化,实现实体化研究院与产业的协同发展。

(七)集聚一批创新人才团队。以实体化研究院为载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建立以顶尖人才、若干领军人才为核心,众多骨干人才和技术人才为主体的多层次人才队伍。通过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发展空间和待遇保障,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推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立以信任为前提、激励为导向、审慎包容的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引导高层次人才落户丽水企业,把实体化研究院打造成为重要的人才“蓄水池”。2025?年依托实体化研究院实现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引育“零突破”,2026?年和?2027年确保每年引进省级以上重点人才?1?名以上。

(八)孵化一批创新型项目。学习苏州等地平台招引头部企业的成功经验,推广“一院一器一基金”模式。依托实体化研究院,引进母体高校及合作院校的创新成果资源,打造专业的项目孵化载体,并设立配套产业基金,为孵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对孵化项目的筛选和培育,到?2027?年,累计引进孵化企业?50家以上,产值超?1000?万元企业?10?家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科技企业集群。

(九)服务一批本土企业。建立“企业需求库+技术成果库+专家人才库”三库联动机制,通过向企业研发机构派驻科研骨干、开展“十家研究院百名科研人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向企业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为企业培训技术人员等多种方式,深度参与丽水本土企业技术创新。将实体化研究院纳入创新券使用范畴,鼓励中小企业选用科研服务。到?2027?年,累计服务企业超1000?家次,创新券使用金额突破?1000?万元。

(十)培育一批示范研究院。建立实体化研究院分类指导与动态评估机制,依据实体化研究院的研究领域、发展阶段和运行业绩等要素,实施差异化的扶持策略。加快培育市级示范实体化研究院,打造一批优势资源集聚、成果转化突出、产业带动明显的实体化研究院示范标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实体化研究院整体发展。到?2027?年,年度横向合作收入超?500?万元的实体化研究院达?5?家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教科人一体化委员会科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科技办”)统筹指导全市实体化研究院建设,建立市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工作体系。市委科技办开展精准个性化指导,定期开展实体化研究院建设工作交流,不定期会商解决实体化研究院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县(市、区)、经开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把实体化研究院质效提升作为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手段,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抓好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落地。

(二)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健全以产出绩效为目标导向的实体化研究院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将运行绩效作为支持实体化研究院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以成效倒逼实体化研究院发展成长。绩效评价优秀的,根据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绩效评价不达标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函告属地政府和母体高校(院所)。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连续两次不达标的,建议属地政府暂停合作,进行优化调整。

(三)加强政策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实体化研究院“一地引进、全市共享”跨区域服务激励。对实体化研究院与市域内建设地外的企业单位签订的各类技术合同,按合同到账金额的?30%给予企业激励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共同出资。将实体化研究院纳入创新券使用范畴,具体执行参照各地创新券相关政策,以进一步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拓展实体化研究院的业务范围与发展空间。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