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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2500MB1674939Y/2026-1010506842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医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5年,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持续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其关于法治及深化医保改革有关内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医保工作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常态化法律法规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雷锋医保学堂、法律知识考试、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内容,推动全员学法用法常态化;组织召开了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医保监管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培训,提升全市医保队伍执法水平。三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与医保业务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同促互进,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有效保障。同时,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
(二)坚持依法履职,规范法治权力运行。
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依法制定、严格审查、及时报备、动态清理,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应审必审,从源头上保证文件内容与上位法律法规规章保持一致,制定程序规范合法。2025年,我局共制定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文件按时报备率达到100%,有效提升制度供给质量。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支撑作用,积极参与案件会商、文件审核、涉法事务论证,为医保依法行政提供坚实法律保障。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问政直通车、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等渠道咨询投诉举报件的受理、转办、回复与办结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医保治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欺诈骗保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疑点线索,通过安全体检综合巡查、交叉检查、专项数据核查等方式,加强监管检查力度,综合施策、全面排查、严肃处置,形成强力震慑,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医疗保障部门与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修改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准入条件,健全退出机制;出台《医疗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营造执法与普法相统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医保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开展普法宣教。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投放公益广告、线上线下培训,开展政策咨询和曝光典型案例;同时督促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预防、自觉抑制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的法治氛围。
二、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助推法治丽水建设新局面。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流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落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保障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细化裁量基准,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全链条可溯,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基金监管宣传月、普法宣传日等载体,常态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环境。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和业务练兵,进一步提升医保队伍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