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是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为响应“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号召,现公布3起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全域全面提质。
案例一
缙云县某机械厂
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案
2024年11月20日,缙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缙云县某机械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未配备具有锅炉作业资格的作业人员,并安排无证人员进行锅炉作业。
经查明,2024年9月11日,缙云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锅炉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已超过有效期,责令该厂限期改正。2024年11月20日,该厂仍未配备具有锅炉作业资格的作业人员,并安排未取得锅炉作业资格的员工进行锅炉作业,被缙云县市场监管局当场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为。缙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厂处罚款1万元。
案例二 浙江某钢构有限公司 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案 2024年5月8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浙江某钢构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大吨小标”且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经查明,浙江某钢构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现场安装有多台起重机,其中1台电动葫芦桥(门)式起重机主梁的额定起重量为2t,而安装的钢丝绳电动葫芦起重量为3t且提升高度为6米,故该台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管理的起重机械。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台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青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浙江某钢构有限公司处罚款3万元。 案例三 丽水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 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4年8月2日,庆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至庆元某小区现场检查电梯维保情况,随机抽查最近一次电梯维保的视频监控,发现电梯维保人员未对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功能进行检查,现场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经查明,该小区电梯维保单位为丽水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维保人员未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庆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丽水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处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0.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