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458R/2025-41080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重点领域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要求,现将《丽水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处室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执行到位。
二、承办处室要认真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确保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到位。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处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丽水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2025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丽水市新一轮(2025-2027)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 1.《浙江省扶贫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9〕16号); 2.《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中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浙乡振函〔2024〕16号)。 | 公众参与 | 2025年1月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2025年2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2月 |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