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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347Q/2024-42284 文号 丽水利〔2024〕33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丽水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KC18-2024-0002 有效性 有效
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09: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解读地址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文件5件,已废止或宣布失效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 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



附件:市水利局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丽水市水利局

? ? ? ?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

市水利局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

关于印发丽水市小水电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丽水利建〔2017〕47 号

2

关于印发《丽水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的通知

丽水利〔2018〕39 号

3

关于印发《丽水市河道砂石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水利〔2019〕68 号

4

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备用饮用水水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丽水利〔2019〕71 号

5

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丽水利〔2024〕17号

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 ? ? ?政策解读地址:/art/2024/9/14/art_1229418604_2529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