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458R/2022-35875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重点领域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4-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丽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处室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2022年度丽水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众参与 | 2022年5月 |
专家论证 | 2022年7月 | |||
风险评估 | 2022年8月 | |||
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 | 2022年9月 | |||
集体讨论 | 2022年10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