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458R/2022-00903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重点领域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是个不平凡的一年,市农业农村局紧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丽水(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增强普法实效为重点,依法履职,全面推进法治农业农村建设,为深入践行“丽水之干”、高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站位、拔高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组织,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 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积极以丽水创建国家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为契机,严格按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交办单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分解落实到各职能处室,责任到人,各责任处室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工作目标,举一反三,齐抓共管,进一步督促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2021年年局共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1起(含联合发文),制定颁布局规范性文件4件,均严格按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制定公布并报备。开展2019-2020年规范性文件自查,自查结果按时报送市依法治市办。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了《丽水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事项目录对局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及内容进行规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丽水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经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完成项目年度任务。
(三)实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推行。我局及时发布了《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注重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并重选拔法律人才,2021年我局有二名干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一人申领公职律师证。今年执法队公务员招考时,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报考重要条件,有望2022年再新增一名法律人才。聘请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李晓丽、王玲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参与局法律事务工作。积极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穿依法行政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强化我局法制审核监督的工作力度。
三、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效果
(一)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完善联动协调执法体制、强化执法办案考核导向,不断提升全市农业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绿剑”系列、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种子专项执法、保安全专项执法及5S”农资店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的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管和行政处罚的力度。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578 件,比 2020 年增加 36%,人均办案数量 4.7 件,超全省平均水平 2.79 件。其中普通程序 426件,比 2020 年增加 13%,简易程序 152 件,比 2020 年增加100%;结案 508 件,结案率 84%;罚没款总额 121 万元,与2020 年基本持平;移送公安 20 件,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14 件。全市莲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3个集体、伍克高等7名个人获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农业和渔业执法工作先进称号。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制定了《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依托腾博会手机登录官网_中国足彩在线-【百度 知道】,对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依据和45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及其执法证号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员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无执法辅助人员。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制度》与《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定》,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在开展日常检查等执法活动时,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进行证据采集、录入检查结果、完成电子签名等程序,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实现监管数据可保留,监管痕迹可查询。
四、加强法制监督和规范,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优化审批事项。今年市农业农村局共办理许可审批30件。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网办率、即办率均达100%。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7项,推进农业农村审批系统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全部启用2.0收件。认真开展权力事项梳理,所有事项均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执行到位,实时动态更新维护,办事指南信息准确率、承诺期限压缩比、跑零次实现率、即办率均达100%。
(二)强化法制监督职能。认真总结近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严格履行法制监督职能,运用法制监督建议书、法制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法制监督和规范。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基层不规范执法行为,下发法制监督建议书一份,执法约谈县局主要领导一次。
(三)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全面开展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按照《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办法》,局各业务处室及站所为合同的承办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行政合同的调研、起草、履行等职责,局法规处承担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统计等工作,局法律顾问配合法规处参与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2021年,我局共签订行政合同34份,法规处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34份,重大行政合同备案2起。本年度未发生任何违约毁约的情况。
(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遵照《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规定, 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了局内工作程序,要求严格对照《实施办法》明确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局法规处严把公平竞争审查关,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文件,不予进行合法性审核。2021年对近三年的局发文件1400多个可能涉及政策性的文件进行自查和核查,未发现有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核内容的文件。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优化农业法治环境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亲自研究部署法制工作,坚持机关负责人中心组集体学法,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充分利用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和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乡村振兴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丰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储备。全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5 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头雁先行”大讲堂培训活动15期。
(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清单。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将法律学习列入全局学习计划,持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各类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制定《2021年全市农业执法“一月一法一案例”学习计划》,每月分专题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举办“2021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陈向武等全国知名专家为全市农业干部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课题。
(三)创新农村普法方式。坚持需求导向,结合春耕备耕、禁渔开渔、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资经营主体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帮扶服务工作。
(四)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组织各地认真撰写典型案例,其中两个案例被省厅评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务典型案例,三个案例入选丽水市市典型案例。在丽水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以案说法”专栏,发布丽水市农业行政处罚“以案说法”2021年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法律分析,达到以案释法、宣传教育的目的。
六、2022年工作重点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压实责任,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1.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抓住党员干部这个“领头雁”,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农村普法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2.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执法机制建设,紧密联系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不断改进行政决策方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3.进一步加强法制监督。积极总结近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领域,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法制监督和规范,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市县各级农业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效能,树立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