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联合印发了《丽水市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
《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末,全市城镇住房保障总体上要实现“三个基本”,即:基本形成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满足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基本构建进退有序、规范科学、公开透明的分配管理机制。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5%左右。通过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缩小收入差距,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将紧盯发展总目标,全力推进“着力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稳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